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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新规解析(四)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1592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31日起施行,本次修正案进一步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的相关犯罪内容。潇耀律师近期将新增和修改的条文进行归纳,供大家参考。

一、对单位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