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2187次
首先,因为印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应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其次,将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再之,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股东证或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的备案。
最后完成新刻印章的登记及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