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417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承揽合同中常见的争议问题进行专题解析,供大家参考。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容易混淆,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
1、合同目的不同。承揽合同是以获得特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买卖合同是以发生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为目的。
2、合同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专门制作,具有特定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通用性。
3、合同对价款的性质不同。承揽合同的对价款为承揽人完成特定工作成果后的报酬;买卖合同的对价款是货款。
4、对合同履行过程的控制力不同。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一般关注承揽人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等因素,承揽人负有接受定作人监督检查的义务,定作人对合同履行的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力;买卖合同的买受人重点关注的是取得物的所有权,一般只需对交付物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进行检验,无需对交付物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例:甲乙双方签订《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设备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制造,甲方支付部分款项、乙方交付货物,剩余款项待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付清。该合同系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乙方需提供专业技术和后期安装调试服务,不具有通用性。我们认为该合同符合承揽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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