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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专题解析(二)

发布日期:2023-08-23 浏览次数:517次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潇耀律师围绕相关内容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合同的相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相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