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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相关法律问题解析(五)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525次

网上购物,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并支付费用,商品销售者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的一种购物形式。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解析,供大家参考。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下列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1、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2、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3、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4、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以及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网络交易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1、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网络交易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2、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3、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4、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5、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6、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