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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相关问题解析(四)

发布日期:2023-06-25 浏览次数:530次

铁路旅客运输是指铁路运输企业作为承运人按照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等信息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车票载明的到站,由旅客支付票款的行为。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铁路旅客运输的相关内容为专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因旅客自身原因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或者被铁路运输企业拒绝运输时,旅客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应当按照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的约定办理。

因铁路运输企业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导致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由其他车次或者席位运送旅客。重新安排的席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超过部分不予补收;低于原票价时,应当退还票价差额。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收取退票费。  

旅客办理退票、申请退款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和旅客自身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