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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签订、履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专题(三)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708次

买卖合同是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交易方式。合同交易方式多种多样,发生纠纷后有的可以协商解决,有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解决。潇耀律师总结了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分为三个专题向大家分享,以供参考。

专题三 依约履行合同、注意保留证据

一、买卖的单据凭证要详细记载

送货单、购销单等销货凭证应记载清楚购货人及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销货日期等信息,做好签收手续并保留好单据凭证原件。

二、款项支付要谨慎

如果买方是通过现金方式支付款项的,应查明卖方的经办人是否有收款权限,并要求收款方出具发票或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现金收讫。

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款项的,应转入合同约定的收款方账户并备注款项性质。若收款方将账户变更为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的账户,应当先由收款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后,再进行转账。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做到有据可查。

三、货物交付要规范

交货时应交付给有接收货物权利的人,如合同约定的收货人。交货时应进行现场拍照或者录像,以作证据。收货方应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

四、证据材料应建档保存

妥善保管所有交易环节的证据,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谈判、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交接手续资料、往来函件、邮件、通知等材料,建立合同档案。合同应由专人保管,并在人员变动时履行交接手续。

另外,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定期向对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催款函,并保留相关凭证。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并保留好函件复印件和邮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