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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相关问题(一)

发布日期:2022-08-16 浏览次数:697次

承包人将竣工结算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后,发包人逾期不审核,也不答复,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按竣工结算文件结算?

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审核、未提出异议的,承包人可以主张按竣工结算文件结算。但仅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法院一般不支持。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期限以及“发包人逾期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送审价”,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发包人仍受“逾期答复视为认可送审价”条款的约束,承包人逾期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发包人的审核期限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