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发布日期:2022-02-23 浏览次数:756次
老李经常酗酒,一次酗酒后,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砸损饭店5瓶茅台酒,那么老李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第二款“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酗酒是法律所不提倡的,老李虽然醉酒后意识不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篇: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后应赔偿的费用
下一篇:租赁在先、抵押在后,租赁是否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