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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普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892次

十一岁的妮妮用爸爸的手机看直播,先后给主播打赏五万元,妮妮打赏的钱款能否追回?

按照法律规定,十一岁的妮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五万元超出其个人能力范围之外,其父母发现后有权追回。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