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8 浏览次数:809次
1、终结执行。执行中遇有以下情形案件将终结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继受人承担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撤销或变更相关执行行为。
3、案外人财产被执行的救济途径。案外人的财产被错误执行或其合法权益因执行行为受到损害,案外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通过执行异议、复议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程序进行救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申请执行人将面临该执行程序被中止或撤销的风险。
上一篇:遭遇网络诈骗的处理办法
下一篇:执行案件中的风险点(四)